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中国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详细分析和系统梳理了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现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中国药科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要求,将公开透明贯穿于学校治理各环节,作为提升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程。学校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一流”建设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内涵建设,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开放、包容、高效的治理环境。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强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机制。明确“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在各级、各类信息网站发布信息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规,同时防范保密风险。
2.升级平台保障,提升信息公开效率。本学年,学校大力夯实信息公开的数字基座,以基础设施升级驱动服务效能提升。通过构建覆盖全校、高速畅通的有线无线一体化网络(全面支持IPv4/IPv6与Wi-Fi 6),并开通全国可达的5G校园专网,实现了校内信息资源的“随时随地”便捷安全访问。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数据融合与应用升级,通过建立共享数据中心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并优化“兴药学术搜索”等一站式检索平台,显著提升了信息资源的整合度与师生获取公开信息的便捷性。
3.聚焦核心关切,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学校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术科研、国际合作等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高度关切的领域,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信息公开。在招生就业方面,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就业数据全透明。在财务资产方面,持续推进预算决算、采购招标、收费项目的精细化公开。在人事制度与改革方面,及时公开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引进等政策与结果,以深度公开促进校园治理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实时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药大新闻、学术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374篇,官方微信推送451条,官方微博发布300条,学习强国发稿226篇,今日头条发布14条,视频平台23条,充分做到上情下达,使学校的各类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员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使命任务,进一步强化正面舆论引导效果,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截至2025年8月31日,全国各大媒体刊发我校相关新闻或专题报道344篇(不含网络转载),新华通讯社、光明日报社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平台)发稿120篇,全方位、立体化地扩大了学校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有效提升了学校的美誉度。
(一)招生就业信息公开
1.本科生招生。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生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招生微博、报刊杂志、网络直播等渠道逐一公开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结果查询途径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统计,招生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
2.研究生招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阶段,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实施细则及调剂工作办法、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同时,对于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时予以说明。在拟录取阶段,学校对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招生网、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遥,向社会发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公示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时利用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视频、小红书季各类网络直播等形式,及时发布就业资讯和招聘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活动,并于年初向社会公开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4.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时向本国学生公开寒暑假短期团、本科生交换、本硕连读项目等学生出国的政策性信息及学生出国总结反馈信息,及时向留学生公开招生、教务、管理、留学生校友会等各类信息。在继续教育方面,及时公开非学历教育培训通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等信息。
(二)财务资产信息公开
1.预决算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预、决算批复批示,在计财处主页上先后公开了《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部门预算》《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部门决算》。
2.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计财处主页上公示了《中国药科大学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2025》,针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等条目进行了详细说明。
3.招投标公开。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校内网站发布采购意向27条、采购公告231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41条、中标及成交信息公示218条、自行采购公示331条。
(三)其他重要领域公开
学校按要求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教代会工作报告等重要信息。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务会会议纪要及时在校园网公布。学校在干部选拔、师资引进、因公出国、校内巡察、科研成果奖励、职称评审、奖惩决定等方面均进行公示。在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学风建设、保研推免和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信息,学校均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政策文件。已根据依申请受理流程,答复申请人。
学校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渠道,及时有效地将该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同时通过多渠道收集诉求。社会公众和师生对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六、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2025学年,学校紧扣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以深化信息公开服务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经验有: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十四五”规划攻坚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使信息公开成为凝聚发展共识、推动任务落实的有效载体。二是注重实效反馈,主动通过调研座谈、线上渠道等多种途径,收集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需求,并将合理建议作为优化工作流程、调整公开内容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贴近师生需要。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工作交流会等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对标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和兄弟高校的经验做法,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公开效果方面探索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栏目的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任务分工与责任落实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以形成更加高效协同的工作闭环。
今后,学校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密切关注教育领域的新政策、新动态与新要求,主动学习兄弟高校优秀经验,以创新思维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二是确保及时准确,建立平台内容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更新机制,做到常规信息定期公开、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固定信息长期公示,保障公众和师生能够获取最新、最准的资讯。三是加强内部统筹,根据上级最新清单和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公开职责与工作要点,科学分配任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进与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网址 |
1 | 基本信息 | 校级领导班子简介 | |
办学规模、各类在校生情况 | |||
学校机构设置 | |||
学科情况 | |||
专业情况 | |||
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
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
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https://ist.cpu.edu.cn/d7/9f/c7401a55199/page.htm | ||
http://xxgk.cpu.edu.cn/7260/list.htm | |||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 | 招生考试信息 |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
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https://yjszs.cpu.edu.cn/10872/list1.psp | ||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
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https://yjszs.cpu.edu.cn/b1/46/c11271a176454/page.htm |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4 | 人事师资信息 |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 |||
人员招聘信息 | https://rsc.cpu.edu.cn/4821/list.htm;http://rcb.cpu.edu.cn/12016/list.htm | ||
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5 | 教学质量信息 | 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设置 | https://jwc.cpu.edu.cn/7e/af/c851a229039/page.htm |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
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学籍管理办法 | |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学生申诉办法 | |||
7 | 学风建设信息 | 学风建设机构 | |
学术规范制度 | |||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
8 | 学位、学科信息 |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
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 |||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 |||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 |||
9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
10 | 其他 |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