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对照《中国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系统梳理了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实施建党“百年行动”,精心组织专题党课和专题宣讲活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总结经验、明确目标、优化思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力服务药学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
1.党政高度重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对标“双一流”建设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学校明晰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完善“党政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二级单位各司其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监管督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和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2.丰富公开载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校将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严格执行《中国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梳理《清单事项50条》,使信息的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层次更加分明。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置“最新公开信息”“常用链接”等模块,便于师生员工第一时间掌握主管单位的最新政策、最新信息,知悉校园治理的最新举措。多形式、多渠道召开会议,指导各二级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再上新台阶。
3.聚焦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涵。学校充分保障教职工民主参政、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利,以修订《中国药科大学章程》为契机,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涉及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工作进展。学校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多次召开专题专项工作会议,设计构建了以《中国药科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13个专项规划和16个学院(含1家直属附属医院)规划为支撑的学校“1+13+16”规划体系架构,形成了由规划文本、重点建设项目和关键绩效指标(KPI)组成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规划结构内涵,真正将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融入学校未来发展蓝图。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各部门共计发送各级各类信息2万余条次,其中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实时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药大新闻、学术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947篇,官方微信推送379条,官方微博发布513条,今日头条发布32条,抖音等短视频网站发布105条,充分做到上情下达,使学校的各类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员工。学校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与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加强精品外宣谋划与布局,及时向社会公众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效、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江苏卫视、《新华日报》等全国各大媒体上刊发新闻或专题报道351篇(其中头版报道/版面头条25篇),较好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有力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招生就业信息公开
1.本科生招生。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实行阳光招生,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就业处网站、本科生招生网、本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招生微博、报刊杂志、网络直播等渠道逐一公开学校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结果查询途径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统计,招生咨询和监督渠道等信息。
2.研究生招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实施细则及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予以说明。对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招生就业处网站、就业办网站、江苏省就业一站式服务网站,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和毕业生双选会通知,通过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专家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通过各级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并在年初通过学校主页向社会公开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及时向本国学生公开寒暑假短期团、本科生交换、本硕连读项目、探索世界计划奖学金等信息,及时向留学生公开招生、教务、管理、留学生校友会等信息。在继续教育方面,及时公开非学历教育培训通知、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
1.预决算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预、决算批复批示,在校内网站先后公开《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部门预算》《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部门决算》。
2.收费项目公示。在校内网站公开《中国药科大学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2022》,并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条目进行了详细说明。
3.招投标公开。在校内网站发布采购意向27条、采购公告203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44条、中标及成交信息公示172条、自行采购公示538条、办事指南2条、政策法规3条。
(三)其他信息公开方面
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教代会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信息。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务会会议纪要及时在校园网公布。学校在疫情防控、干部选拔、师资引进、因公出国、校内巡察、科研成果奖励、职称评审、奖惩决定等方面均进行公示。奖助学金评定、评奖评优、学风建设、保研推免和转专业等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信息,学校均进行公示,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咨询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过程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等问题。已根据依申请受理流程,答复申请人。
学校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有效地将可公开的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主动公开,同时通过多渠道收集诉求。社会公众和师生对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学校多措并举,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主要经验有:一是持续深化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将信息公开与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修订学校章程、谋划“十四五”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二是切实回应师生员工的热烈关切,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群策群力将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落实落地。
当然,对标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和兄弟高校的经验做法,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网站的模块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
今后,学校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信息服务的桥梁作用,聚焦“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考核监督、检查评议,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工作的智能化水平,用好OA系统等新技术载体,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网址 | |
1 | 基本信息(6项) | 1 | 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 | |
办学规模、各类在校生情况 | ||||
学校机构设置 | ||||
学科情况 | ||||
专业情况 | ||||
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
2 | 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3 |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
4 | 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
5 |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
6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 | 招生考试信息(8项) | 7 |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
8 | 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
9 | 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
10 |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
11 |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
12 | 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
13 |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
14 | 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 15 |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
16 |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17 | 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
18 |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19 | 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20 | 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21 |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4 | 人事师资信息(5项) | 22 |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
23 |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
24 |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
25 |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 |||
人员招聘信息 | ||||
26 | 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5 | 教学质量信息(9项) | 27 |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
28 | 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
29 |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
30 |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
31 |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
32 | 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
33 |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
34 | 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
35 |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 | 36 | 学籍管理办法 | |
37 |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38 |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39 | 学生申诉办法 | |||
7 | 学风建设信息(3项) | 40 | 学风建设机构 | |
41 | 学术规范制度 | |||
42 |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
8 | 学位、学科信息(4项) | 43 | 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
44 | 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 |||
45 | 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 |||
46 |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 |||
9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 47 |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48 | 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
10 | 其他(2项) | 49 |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
50 |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