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相关规定,上一届委员会任期履职完毕,2021年1月,在学校领导的关切和指导下,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完成换届,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继续认真履职尽责,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术评价和审议、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1月29日,中国药科大学在在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举行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校长为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王广基院士当选为主任委员,李萍教授和来茂德教授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二、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职权
2021年,校学术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的要求,召开了2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学术委员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等文件,各位委员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学术评价改革等议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广泛参与并主导各类人才、基地、奖励、科研项目申报的学术评议和学术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
三、加强学风建设,调查处理学术不端事件
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作为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都常抓不懈,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进行咨询建议和指导。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委托,校学术委员会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推选过程中,对相关教师的学术诚信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校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中国药科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中国药科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实事求是、程序合规地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事实为依据,捍卫学校学术声誉。2021年受理的涉嫌学术不端的举报,目前均已完成调查和学术认定工作,并提供了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