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以《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为基本准则和依据,认真履职尽责,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学术评价和审议、制度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完成校学术委员会的新一届委员换届推选工作
由于校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需进行换届工作,2020年10月,在总结上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秘书处形成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材料,经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经各院部推选,严格依照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已经校务会审议通过,2021年1月将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二、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职权
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学术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学术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多次召开交流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各位委员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学科评估等议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广泛参与并主导各类人才、基地、奖励、科研项目申报的学术评议和学术推荐工作,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
三、加强学风建设,调查处理学术不端事件
近年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风和科研诚信工作,相继出台了重要文件,如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技部等20部委发布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科技部第19号令《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对学风和科研诚信提出了更高要求。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作为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都常抓不懈。校学术委员会承担了对各类人才项目有关学术诚信方面的审核工作,为学校推荐学术人才把关,积极组织学风建设专题调研,开展学风政策宣讲与教育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中国药科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中国药科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实事求是、程序合规地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事实为依据,捍卫学校学术声誉。2020年受理的涉嫌学术不端的举报,目前均已完成调查和学术认定工作,并提供了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